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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 > 經濟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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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營業(yè)稅新規(guī)”出臺后 榕城二手房交易頻現(xiàn)糾紛 2011-02-21 09:45
業(yè)內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,以一套滿2年未滿5年、原價80萬現(xiàn)價100萬的非普通住宅房源為例,之前轉讓的營業(yè)稅為差額征收,即20萬×5.55%=1.11萬,而營業(yè)稅新規(guī)出臺后,則需要繳納100萬×5.55%=5.55萬,一套房子要多出4.44萬的額外費用。 金山一家房產中介公司負責人陳經理向記者介紹,一套二手房多出數(shù)萬元的額外費用,不少中介公司都不愿意承擔這筆費用,“一旦承擔了,這筆買賣不但賺不到錢,還要倒貼錢”。于是,中介要么故意拖延過戶時間,要么干脆將費用轉嫁到購房者身上,由此導致不少二手房交易糾紛。 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池律師也透露,新規(guī)出臺至今,該律師事務所也接到了好幾例因營業(yè)稅全額征收產生糾紛的案件。 律師:最好的辦法是協(xié)商 新增的營業(yè)稅到底應該由誰出?有關律師建議,一般遇到這種情況,只有協(xié)商,希望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,協(xié)商不成功的話只能解約,至于造成的損失則由毀約的一方承擔。 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池律師表示,首先要看合同文件上的約定(包括風險承擔約定),約定哪方出就是哪方出。如果合同上沒有任何約定,則是由法定納稅主體承擔。他建議,在沒有明確由誰承擔責任的情況下,最好的方法是協(xié)商,任何一方都不要輕易地解除合同或通知對方解除合同,應向律師咨詢后,再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通過對方解除合同,否則可能被對方反訴違約,要承擔一筆不菲的違約金或損失定金。至于中介違約一事,如果消費者有證據證明,可向有關部門投訴,先走行政處罰途徑。 福建義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文德的看法也大致相同。在他看來,國家政策屬于不可抗力,是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、無法預防、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,發(fā)生類似的事件時,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雙方協(xié)商。 來源:福州新聞網 編輯:唐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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